分析解读新版个税政策的5大变化

  • 2018-09-27 16:31
  • 菏泽风潮网
  按照个税法修订决定的内容,此次税法落地将采取“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第一阶段为新税法政策实施的过渡期,将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提高基本减除费用、优化税率表;第二阶段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税法内容。

  基本减除费用调高、税率表优化10月1日起执行

  按照全国人大公布的税法修订决定,以及财税〔2018〕98号文件的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基本减除费用将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

  从减税效果来看,某人取得8000元的工资收入,若扣除所缴纳的1500元“三险一金”后,纳税人所适用税率从税改前的10%降为3%,缴纳税额从195元降为45元,降幅达76.9%;若取得2万元的工资收入,扣除2200元的三险一金后,纳税人适用税率从25%降为20%,缴纳税额从税改前的2570元下降为1150元,降幅达55.3%,而随着新税制综合所得、专项附加扣除等内容的执行,纳税人的税负还将进一步减轻。

  市税务局提醒市民,为及时、准确享受税改红利,应清晰掌握过渡期政策的实施时点,对于2018年10月1日(含)后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经营业主第四季度取得的经营所得,即可适用调整后的基本减除费用,并按照新的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综合所得、专项附加费用扣除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此次系首次提出综合所得概念,这是改革的重大突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按年计税,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在此基础上,依托预扣预缴、汇算清缴等自然人征管制度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一方面解决了原分类税制下个人收入不均衡、不同所得项目间税负水平有差异的问题;另一方面,纳入综合征税范围的4项所得,涵盖了绝大多数纳税人及其主要所得,更好地体现了量能负担的原则。此外,新税制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有利于“引进来”和“走出去”企业,支持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全面实施。

  此次个税改革还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这是改革的突出亮点,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领域,在现行税法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的基础上,额外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将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合理性。根据税法授权,国务院下一步将对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

  起征点从原来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

  此次个税改革再次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优化税率结构。从今年10月1日起,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俗称的起征点,将从原来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每人每年6万元)。

  在税率表的调整上,此次改革将更多地惠及中低收入群体,对劳动性所得,以现行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拉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对经营性所得,在维持现行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基础上,也适当扩大了各档次税率级距,减轻了广大经营业主的税负。

  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将为税改落地提供重要保障

  新个税法增加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安排。从国际经验来看,英美法德等税制比较成熟的国家,均以纳税人识别号为征管基础。因此,此次改革税务机关将按照一定得编码规则,对在我国工作、生活、取得所得等各类需要在我国履行纳税义务的自然人,编制并赋予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此举不仅实现自然人涉税信息按人归集,个人账户将汇集来自全国各地的收入、扣除、优惠等各类信息,更为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补退税时准确计算税款,落实专项附加扣除等各项政策提供基础,实实在在地保障纳税人权益。

  为确保税法的及时、准确落地,总局统一开发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并已陆续在全国各地税务机关上线运行,9月之后深圳纳税人也已全部使用该系统进行个税申报。

  功能强大、运转稳定的扣缴申报系统,一方面将为纳税人提供了全国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纳税平台,一套系统、一个标准,办税服务、操作流程将实现全国统一,纳税人的办税体验更好;另一方面,该系统为扣缴义务人完成扣缴申报、自然人基础信息和专项附加信息等各类数据采集,提供便捷、高效的网络化入口,为税改红利的及时准确落地提供技术保障。

  税务机关提醒,新扣缴系统对自然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唯一性要求较高,扣缴义务人在进行扣缴申报时,系统将就自然人身份信息进行校验。因此,扣缴义务人应及时做好名下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维护,对校验不通过的及时修正,并将已离职人员信息置为无效。同时,按照税改两阶段实施计划安排,税务系统将在2018年10月1日和2019年1月1日进行两次系统升级,请扣缴义务人也及时升级系统,避免影响正常申报。

  深圳市税务局制定了6大类42项的任务分工表,与税改相关的政策、征管、技术、纳税服务等各个部门都参与其中,各司其职。目前,深圳12366纳税咨询热线增加了专门的个税改革咨询专线,各税务办税服务厅设置了个税改革咨询岗,有专业人员详细解答纳税人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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