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文件|南京医药子公司无证经营被罚款50000

  • 2019-11-06 12:09
  • 和讯网

近日,昆明市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发布了一批典型的食品违法案件

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昆明市成立了食品安全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市场监督局、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和农村局等部门组织了全市食品安全联合行动。 围绕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健康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顿、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四大重点任务,全国各相关部门发起猛烈攻击,严惩不贷。对一些典型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这次,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发布了昆明食品安全联合行动中的13起典型食品安全违规案例。

其中,云南魏云药房服务有限公司在寻甸和寻医大药房无证经营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被明确点名

根据昆明寻甸县市场监督局的调查,云南魏云寻甸寻医药业服务有限公司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百合益生菌胶囊”保健食品 经调查,截至7月份查获时,上述产品的销售价值共计148箱,8584元,30箱销售利润378.3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昆明市寻甸县市场监督局处以没收非法经营的保健食品、没收非法所得378.3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眼科检查显示,云南魏云药业服务有限公司由a股上市公司南京制药成立,持股71.1%。主要从事药品批发,目前商誉账面原值为38万元。

南京医药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上市医药流通公司,经营规模在国内医药流通行业排名第八 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是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附加”业务和药品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 截至9月底,公司前三季度实现收入276.9亿元,净利润2.9亿元。

此外,在昆明食品安全联合行动特别工作组的保健食品整改中还列举了另外两个案例:

案例(1):昆明盘龙区市场监督局严格负责昆明盘龙区中栾迪亚保健食品经营部无证经营违法活动。

昆明盘龙区中栾迪亚保健食品经营部从事保健食品和预包装食品的销售,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截至今年4月被查获时,有关当事人已无证销售价值9887.3元的保健食品和预包装食品,并获得非法收入2490.1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昆明盘龙区市场监督局没收了309箱(瓶)保健食品,并没收了2490.1元的非法收入。行政处罚5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2):昆明七元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在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期间,在其营业场所销售食品“佛手柑、决明子、山楂混合速溶颗粒”和保健食品“沈凌胶囊”过程中,因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受到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局的严厉处罚。 以“童渊养珍调血现代三高特效药(薛彤方)”、“糖尿病克星”、“百元养珍调气特效药(补气方)心脑血管疾病黑仔”和“十三种慢性病及亚健康疗效佳”等内容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昆明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并处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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